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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进修生招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3-08  来源:本网  点击量:2135

为保持良好的进修教学秩序,不断规范进修教学管理流程,为基层医院培养更多的实用型、创新性人才,我院特制定进修生招生管理规定如下:

一、进修生招收条件

1.原则上进修生均需由单位委派,不接收个人申请进修。进修生所在医院必须是经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不能是个体诊所。

2.进修生学员应是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医、药、护、技专业人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3.凡属我院对口支援的基层医院选派的进修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收时间与期限

1.招收时间。按照《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原则上各基层单位需要提前半年给我院报进修计划人数,我院每年3月、9月分两批招生,招生前三月在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平台等发布进修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2月底及8月底完成学员录取。每年3月、9月统一安排进修入学,过期不再临时接受进修人员。

2.进修申请学习周期一般为半年至1年,3个月及以下的视为短期培训,不发进修结业证,只出具短期培训证明。

三、招收程序

1.西医临床及口腔专业:进修生在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管理进修平台完善进修信息并提交进修申请,经医院审核通过后,进修生按规定时间到科教科报到。

2.中医及其他:凡拟申请来我院进修者,由进修生在我院官网上下载《进修生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交科教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报到。

四、报到程序

1.进修生按时间要求到我院科教科办理报到手续。如无故逾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报到需提供的材料:

(1)《进修生申请表》(附件 1);

(2)原单位介绍函/信;

(3)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

(4)进修生管理协议书(附件2);

(5)我院协议单位(医联体、对口支援)的来院进修人员,需带协议单位协议书复印件;

(6)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制作胸牌需要);

五、进修费用

1.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收取进修培训费。无论何种原因中途退学,进修培训费一律不退。

2.与我院签订医联体协议的单位派出人员,由进修生提供协议复印件,科教科核实,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六、进修结业办理

1.进修科室应每月对进修学员的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出勤情况和参加医疗、教学、科研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在进修鉴定表上如实记录。临床类别医师进修期间需按照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的规定在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平台上完成所有进修教学管理记录和打卡,方能在系统提交结业办理。

2.进修期满两周前,进修基地、科室对进修人员组织理论、操作结业考试,并结合定期考核情况做出结业考核结论。进修学员和带教老师分别填写进修鉴定表相关内容,交科教科审核签字。

3.进修学员出现以下其他行为者,可取消其进修资格,不予办理结业证书:经过进修基地评估不能胜任相应工作,进修期满考评不合格;出现身心健康问题,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医德医风败坏,有病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私自轮转科室、调换专业、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无故旷工,经常迟到早退且屡教不改者。

4.进修结束三天前,进修学员可凭进修结业鉴定表(附件3)到科教科办理进修结业证书和相关离院手续。结业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只发学习证明,不发结业证书。

5.进修结束1周内,必须办理结业离院手续;进修结束超过1个月,未办理进修结业考核及结业手续者,后期不予办理。

附件1:广元市中医医院进修申请表.pdf

附件2:进修生管理协议书.pdf

附件3:广元市中医医院进修结业鉴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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