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健康热线:

0839-3234567
0839-322531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健康教育 - 健康教育

生物安全在身边——病原微生物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四川疾控  点击量:100

Part 1  什么是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是指可以侵犯人或动物机体,引起感染甚至传染病的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泛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他们的种类有很多,有病毒、细菌、真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甚至朊病毒、寄生虫等等。病原微生物就是我们近年来常提到的生物安全防范和保护的对象之一。

为了降低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疾病的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国家出台了《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病管理病原微生物。这些法律法规规定,我们采用分类的方式来管理病原微生物。

Part 2  病原微生物的如何分类?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例如我们已经宣布消灭的天花病毒、能够引起严重疾病的埃博拉病毒等。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例如我们熟悉的新型冠状病毒、SARS冠状病毒、结核分枝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等。我们通常所说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就是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统称。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例如能引起人体急慢性感染的乙型肝炎病毒、麻疹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支原体等。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按照国家规定,4个类别的病原微生物只能在规定的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我们已经讲过,这里就不再细讲。

Part 3  某个病原微生物如何分类?

我们通常根据感染对象把病原微生物分为两个大类: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和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我们今天重点了解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按照这个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发布了《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目录》。

 

《目录》详细描述了病原微生物的名称、种类以及对应的危害程度分类、实验活动所需实验室登记和运输包装分类,为我们规范管理病原微生物提供了依据。《目录》是公开发布的文件,如果大家对病原微生物的具体分类感兴趣可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2024  www.gyszyy.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中医医院    网站访问总量:8979406 人次

医院地址:广元市城区建设路133号(乘3路、17路、19路公交车直达)   联系电话:3234567 3225319

ICP备案号:蜀ICP备13015140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