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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第二住院楼五楼病房PVC地板工程的三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来源:本站  点击量:1161

经研究,我院决定对广元市中医医院第二住院楼五楼病房PVC地板工程实行医院公开比选,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中医医院第二住院楼五楼病房PVC地板工程

二、项目业主:广元市中医医院

三、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控制价

标段1

第二住院楼五楼病房PVC地板

PVC防滑塑胶地板、原卷材拆除、自流坪拆除、自流坪楼地面

84600.00元

 

四、承包方式:合同期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五、施工工期: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3月16日

六、项目资金情况: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七、项目维护工期:1年

八、报名须知:

(一)资格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登记手续),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装饰装修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领取工程量清单。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6日,下午5时截止,每日9:00-11:30,15:00-17:00。到市中医医院总务科报名(节假日除外)。  

(三)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10时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后填写应征单位名称、应征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送至广元市中医医院(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39-3236159)。如未按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节假日除外)。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公司资质复印件。

3、报名时现场踏勘。

4、项目报价表。

5、现场施工人员

6、所有资料为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7、报名人递交资料时需交纳0.5万元人民币的比选保证金(再次参加比选的可使用第一、二次交纳的保证金)。比选结束后,未中标者在三日内退还;中标者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广元市中医医院

        开户银行:工行广元北街支行

        开户账号:2309 446 1191 2012 1166

八、比选程序、内容和成交标准:

1、资格审查:由比选小组对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公司名单。

2、比选内容:以价格作为比选内容。报价以通过资格审查公司所递交的项目报价表为准,比选小组依照各公司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报价最低的一家作为中标方,并于两日内签署合同。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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