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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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函【2016】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造价咨询单位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元市中医医院医疗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广元市老年疾病防治中心康复大楼)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33号
项目规模:广元市老年疾病防治中心康复大楼建设规模为1栋14F/-1F,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地上14层21500平方米,地下1层1500平方米。
招标范围: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包括:该建筑物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工程投资:估算金额8000万元。
三、招标控制价:以四川省物价局与四川省建设厅相关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至少下浮30%执行。
四、咨询服务费计算依据:财评中心评审控制价×川价发【2008】141号相应取费标准×投标人下浮百分比例。
五、投标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5日下午5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总务科报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已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公司资质要求甲级资质(原件查看),同时2014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1个类似建筑规模的工程业绩。
4、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持个人身份证、非法人本人时还需有经法人盖章并签字的授权证书。
6、投标担保金额0.5万元,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并应在2017年6月8日10时(节假日除外)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注册地的开户银行转入招标人账户,并以招标人财务科开具的凭证为进账依据,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广元市中医医院
开户银行:工行广元北街支行
账 号:2309 446 1191 2012 1166
投标人应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名称。
7、投标申请人须在交于图纸后20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同时投标申请人需书面承诺编制工作的质量目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10时(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广元市中医医院总务科。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选办法
在院纪检监督人员与到场比选申请人共同监督下,由医院基建领导小组成员评选,以最低报价企业作为中选人。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广元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9-3236159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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